念四路西延工程的招标公告 |
工程编号 |
HJQ202101008 |
工程名称 |
念四路西延工程 |
招标人名称 |
扬州市邗江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名称 |
扬州大学工程设计研究院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扬州市邗江区发改和改革委员会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财政 |
工程地点 |
始于维扬路,向西至新城河路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方式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计划发包时间 |
HJQ202101008002 | 念四路西延工程监理 |
公开招标
| 36.00 |
2021-0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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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公告发布日期 |
2021/1/25 |
集中报名地点 |
邗江招标办报名处 |
集中报名日期 |
从0:00到0:00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 |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 |
江苏邗江民泰村镇银行 |
投标保证金帐号 |
590027168800028 |
计划开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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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竣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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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开始时间 |
2021/1/25 0:00:00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2/1 23:59:59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或者[综合资质] |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
[(国监)市政公用工程] |
企业业绩、信誉 |
良好 |
项目经理(总监)业绩、信誉 |
良好 |
其他条件 |
/ |
公告信息 |
念四路西延工程 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念四路西延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扬州市邗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念四路西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扬邗发改投[2020]16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扬州市邗江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扬州大学工程设计研究院,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始于起维扬路,向西至新城河路
2.2 工程规模: 道路全长682.489m,道路规划红线标准宽度41.5m
2.3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工程的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安工程、路灯等及相关配套工程的监理服务
2.4 监理服务期: 同施工工期,约150天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 约36万
2.6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7 其它: 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和安全管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投资控制;(2)工期控制;(3)质量控制;(4)信息管理;(5)合同管理;(6)安全管理;(7)组织协调;(8)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9)委托人委托的其他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资质;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人数:1人 。 专业: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交通土建、土木工程(道路与桥梁方向)、公路施工与养护、道路交通管理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土木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等。 专业认定:上述专业认定以注册专业或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2人 ;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 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 ;
3.10 其它要求: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 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10.1本工程不接受《扬州市2019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报名。
3.10.2 投标人2020年 10 月至2020 年 12 月为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10.3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3.10.4其他: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 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
(1)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 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 2021年01月25日至2021年02月01日 。
5.2获取方式: 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02 月 07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邗江分中心(百祥路35 号邗江人防大楼四楼开标室)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http://www.yzcetc.com)、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扬州市邗江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扬州大学工程设计研究院
地 址: 月城科技广场2号楼23.24层 地 址: 扬州市江阳中路131号
邮 编: 225000 邮 编: 225000
联 系 人: 韦子丹 联 系 人: 高刘英
电 话: 15189875858 电 话: 0514-89985353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21年 01 月 25 日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地址 |
扬州市邗江区江阳西路101号月城科技广场2号楼23、24层 |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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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子丹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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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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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898758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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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地址 |
扬州大学江阳路南校区扬大水利学院14号楼 三楼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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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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