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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信箱
姓名: 投标人 留言时间: 2023/6/2 16:09:54
留言内容: 关于投标保证金采用纸质版保函问题,部分招标文件中规定纸质版保函需要在开标时间送至开标现场,这个和之前到开标现场去开标也没什么区别了,现如今很多其他城市已经取消了送纸质保函,什么时候扬州可以全面取消送纸质保函到开标现场?
回复时间: 2023/6/7 10:38:03
回复内容: 网友“投标人”你好。根据规定,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载明投标担保的接收的种类和送达方式。你所提及的情况,是否是招标人规定只接受纸质保函方式?如是,你可以向项目所在地监管部门提出,要求纠正。但如招标人已明确接受系统内电子递交方式,那对投标人仅具备纸质保函的递交方式提出要求,并无明显不当。
姓名: 市政单位 留言时间: 2023/3/23 13:37:19
留言内容: 一直等待贵办回复,关于信用分的调整方法,目前的信用分设置,造成很多外地企业和小企业无法生存,期待贵办合理调整,给小企业一条生路,这个也是为民做实事的体现。
回复时间: 2023/3/27 9:33:54
回复内容: 网友“市政投标人”你好,你的诉求我们早期已向市住建局进行反映。关于信用分的问题,市住建局正在进行调研,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和评价标准的修订,以及与信用分相关的招标投标管理措施的调整,将在形成调研成果后一并公开发布。
姓名: 投标人 留言时间: 2023/3/6 18:39:33
留言内容: 今年省里新推出的招标办法第七条 本省推行以数据电文形式和依托电子信息网络开展电子招标投标活动,推动交易流程、公共服务、行政监督的透明化、规范化和智能化。除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技术条件限制等特殊情况外,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目前我市招标扬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大都是一些我们小公司无法投标的项目,请问什么时候一些限额小型项目能实行电子招标,给我们小型企业一些公平竞争的机会,现在一些非常小的项目都是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招标方式,给我们小型企业的投标机会压缩了很多。
回复时间: 2023/3/10 11:33:23
回复内容: 投标人你好,本市已全面实行电子化招标,工程类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实行电子化招标的比例为100%。同时,在投标资质资格方面,已作不得随意提高的规定。如发现违反规定的情况,将依法进行查处。
姓名: 投标人 留言时间: 2023/3/3 9:36:57
留言内容: 苏建招办[2022] 2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里面第一条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怎么理解这句话,是企业多项资质只要有一项不合格其他都不能用,还是招标文件要求多项资质均要求合格,谢谢
回复时间: 2023/3/6 16:38:42
回复内容: 投标人你好,关于在项目招标文件中引用的苏建招办[2022] 2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里面第一条中的“均不处于…”的要求,其所指的是该项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需具备的全部施工资质,不涉及投标人可能具有的其他类别的资质资格。
姓名: 市政投标人 留言时间: 2022/11/23 17:20:24
留言内容: 想问一下,信用分什么时候调整,怎么调整
回复时间: 2022/11/28 14:23:59
回复内容: 网友“市政投标人”你好,关于信用分的问题,市住建局正在进行调研,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和评价标准的修订,以及与信用分相关的招标投标管理措施的调整,将在形成调研成果后一并公开发布。
姓名: 投标人 留言时间: 2022/9/15 20:03:42
留言内容: 请问这种评分方法合理吗?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3.5%、4%、4.5%)中确定四个及以上数值,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回复时间: 2022/9/19 17:32:54
回复内容: 投标人你好,从你反映的内容中无法知晓是什么类型的项目,施工类和EPC项目省文件对于投标报价评审有明确的规定,如你对该项目招标文件有异议,可按照苏建规字(2016)4号规定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姓名: 投标人 留言时间: 2022/9/15 20:01:16
留言内容: 合同估算价:2700.0 万元的项目用这种业绩合理吗?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28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
回复时间: 2022/9/19 17:32:05
回复内容: 投标人你好,省厅1号文对于类似工程设置,规定大型及以下工程量化指标不超过工程相应指标的80%,但未有下限要求。如你对该项目招标文件有异议,可按照苏建规字(2016)4号规定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姓名: 投标人 留言时间: 2022/9/5 18:18:25
留言内容: 建议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 1%扣 1.2 分,每高 1%扣 1.8分,这样可以有效的防止高分企业控标,(市政项目99%是高分企业中标,土建、装饰90%以上是高分企业中标),让小企业一条生存之路吧
回复时间: 2022/9/8 9:50:04
回复内容: 网友你好,感谢你对我市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投标的关心。省招标办在《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苏建招办〔2017〕7号)中对于投标报价的评分进行明确,对于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每高 1%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1.5倍,目前,我市施工招投标活动,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均按照文件规定的标准进行设定,你所建议的扣分分值,招标人是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设置的。关于你反映信用分值高的企业中标较多的问题,我局相关处室已着手对我市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和评价标准进行调研,将会对相关政策措施进行调整完善。
姓名: 1111 留言时间: 2021/12/23 9:27:47
留言内容: 主任,您好!想咨询一个关于业绩认定的问题。就是中标的项目经理,一直完成到工程主体封顶,工程量完成70%后,因为工作调动,发生了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变更。后面接手的项目经理完成剩余工作量直到竣工验收结束。 最终,这个项目的业绩,是算到中标项目经理的个人业绩,还是算后来的项目经理的个人业绩?
回复时间: 2021/12/24 12:11:52
回复内容: 网友“1111”你好。按照省有关认定办法,该业绩应认定为该中标公司原中标项目负责人的个人业绩。
姓名: 投标人 留言时间: 2021/12/16 10:49:28
留言内容: 九龙花园福利性住房(八期)项目供电工程,存在以下问题: 1、资审文件中明确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子银行保函、电子保险保单(保函)、电子担保保函、银行转账方式,但是因为招标人是两家公司,无法申请投标保函,这是系统软件的问题,不应该要求投标人必须以银行转账方式,无形中增加投标人的成本,请完善系统,解决无法申请保函的问题。 2、资格预审文件为电子文件上传至平台,资审的相关公司资料、业绩资料应该在电子平台诚信库中挑选,以证明资料的真实性,如果不在诚信库中挑选,应该公示所有投标人的资料,何时公示,以体现投标的真实性、公平、公正、公开。如果不在诚信库中挑选,也许有其他投标人作假,后期可能会有投诉,引起不必要的麻烦,耽误项目实施的时间。
回复时间: 2021/12/17 13:29:16
回复内容: 网友“投标人”你好。对招标文件的异议,请按招标文件约定的方式及时向招标人(含代理机构)提出,如招标人不回复或认为回复内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向项目所在地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姓名: 老江湖 留言时间: 2021/11/29 11:16:33
留言内容: 宝应县广洋湖镇小微建设工程承包商名录库 一、为切实加强对小微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解决好程序与效率之间的关系,经宝应县广洋湖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宝应县广洋湖镇镇属范围内国有、政府投资建设的小微建设工程项目实行承包商名录库管理,为保证公开、公平、公正,现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名录库的报名。 二、江苏中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宝应县广洋湖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具体负责小微建设工程承包商名录库(以下简称“名录库”)的招投标事宜。 三、名录库概况 1、名录库适用时间:叁年(2021年12月30日至2024年12月29日)。 2、名录库适用范围:广洋湖镇行政管辖区域内国有、政府投资建设的小微工程项目(预算金额:施工类少于400万元) 四、名录库报名资质、业绩要求: (1)建筑工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竣工验收时间2018年1月以来的单项合同200万元及以上; (2)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竣工验收时间2018年1月以来的单项合同200万元及以上; (3)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竣工验收时间2018年1月以来的单项合同200万元及以上; (4)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城市与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竣工验收时间2018年1月以来的单项合同200万元及以上; (5)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竣工验收时间2018年1月以来的单项合同200万元及以上。 (6)园林绿化工程: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竣工验收时间2018年1月以来的单项合同200万元及以上。 我就想问一下领导:对这个公告有异议的向哪个部门反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不得限制条件投标,这个乡镇领导根据什么文件发的这个公告?并且只在自己家的乡镇网上公示?是不是有针对性的暗中定投标人?不得不怀疑招标人和报名公司的之间有没有利益关系?
回复时间: 2021/11/30 11:07:10
回复内容: 网友“老江湖”你好,经查,你所反映的是限额以下不必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不在我管理中心监管范围,你可向宝应县纪委反映该问题。--回复人:宝应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姓名: 投标单位 留言时间: 2021/10/14 9:53:03
留言内容: 贵单位回复《网友“投标单位”您好,经核实,本次招标中的设计图纸由扬州园林设计院完成。为保证与前期工程的一致性,设计中参照沿用了“快速路绿化工程—平立交互通段景观绿化工程标段”中的江苏兴业环境集团有限公司的“快速路绿化工程-平立交互通段景观绿化工程”相关图纸。》,那么招标文件中,最高限价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上面写的设计单位也是江苏兴业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最高限价文件经过编审,并且经过定额站备案,难道三家单位都没发现吗??还有2021年3月份招标的设计单位也是江苏兴业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怎么也能投标呢??望给各投标单位一个合理答复?
回复时间: 2021/10/28 15:33:47
回复内容: 网友“投标单位”您好,经向招标人核实,所述3月项目,计有1个EPC标段和4个施工招标标段,其中施工招标标段的设计单位并非江苏兴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EPC标段的初步设计也不是江苏兴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最高限价问题,招标人经向清单与控制价编制单位了解,其收到设计图纸压缩包文件后,按照设计文件中的设计说明(设计图纸第一页,套用江苏兴业环境集团有限公司3月EPC项目深化设计文本),故在清单与控制价编制说明中错将设计单位描述为江苏兴业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招标文件正文未出现你方所说情形,江苏兴业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未参与本项目图纸设计。根据核实的情况,本条留言所述问题不存在。
姓名: 投标单位 留言时间: 2021/10/11 9:29:06
留言内容: 扬州城市快速路景观绿化工程评标存在问题,在2021年3月份评标中,江苏兴业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设计单位参加该项目五个标段投标,资格审查居然能否通过?2021年11月江苏兴业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设计单位参加了快速路项目三个标段投标,资格审查再次通过,试问建设单位、招标代理单位、评标委员会等相关负责监管的单位,招标文件写的清清楚楚,设计单位不得参与该项目的投标,居然还能通过资格审查???
回复时间: 2021/10/13 17:27:20
回复内容: 网友“投标单位”您好,经核实,本次招标中的设计图纸由扬州园林设计院完成。为保证与前期工程的一致性,设计中参照沿用了“快速路绿化工程—平立交互通段景观绿化工程标段”中的江苏兴业环境集团有限公司的“快速路绿化工程-平立交互通段景观绿化工程”相关图纸。在参照兴业公司平立交互通段图纸设计的过程中,未删除原设计说明(1页,文档名明确标注为“快速路绿化工程-平立交互通段景观绿化工程”),该文档与本次招标项目无关。江苏兴业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未参与本项目图纸设计,不存在投标人所反映的情形。
姓名: 投标人 留言时间: 2021/9/25 9:48:49
留言内容: 建议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 1%扣 1 分,每高 1%扣 1.5 分,这样可以有效的防止高分企业控标,(市政项目99%是高分企业中标,土建、装饰90%以上是高分企业中标),让小企业一条生存之路吧。
回复时间: 2021/9/26 10:59:55
回复内容: 网友“投标人”你好。关于你提出的建议,省招标办在《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中已作出规定“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每高1%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1.5倍”,具体的扣分分值是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姓名: 投标人 留言时间: 2021/7/31 9:58:15
留言内容: 2021年7月30日发布的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生态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杭集区域)施工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工程招标公告,三个标段的合同估算价分别为798.33万元、954.31万元、979.96万元,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均要求园林专业职称高级。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附件1相关概念定义中——中型工程是指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0万元-5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总承包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0万元-2000万元的装饰装修、安装、钢结构、幕墙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0万元-1000万元的智能化、土石方、桩基、基坑支护、园林绿化等专业工程。按苏建规字(2017)1号文相关定义此项目三个标段属于中型工程,其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园林专业职称高级设立不恰当,有以与项目等级不相适应的过高的资质要求排斥潜在投标人,希望领导核查
回复时间: 2021/9/6 10:27:04
回复内容: 网友“投标人”你好。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首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同时,对于绿化工程招投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关于印发深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改革意见的通知》(苏建规字[2020]6号)中规定“招标人不得将具备原城市园林绿化施工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不得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除此之外,并未对项目负责人设置有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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