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办事指引
(发文时间:2013-10-15  阅读次数:25003)
 

投标人办事指引

一、办理CA身份安全认证和电子签章

    投标人按照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通知公告”栏中《关于在扬办理CA身份安全认证及电子签章的通知》要求去指定地点办理,我市和江苏省部分城市的CA锁可以通用,办理CA锁及电子签章后去信息管理部或招投标协会办理激活手续,具体详情可咨询87903757、87903769

二、企业库、人员库申报

投标人应按照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通知公告”栏中《 关于调整企业库、人员库原件核验时间的通知》,填报各自企业及人员相关信息。具体可参照附件关于维护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电子化交易系统诚信库的工作指南说明进行操作,详情可咨询87903769.

三、投标报名

根据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的要求,投标企业应在线及时录入相关资料,完成报名或邀请函确认工作。

四、开标前项目经理变更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递交项目经理变更申请,并附变更后项目经理相关资料供招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变更申请经招标人签署同意方可办理项目经理变更。

五、开评标注意事项:

投标人应按时到达开标现场,及时填写投标文件签收及开标会摘要表格,招标文件要求项目经理到场的,项目经理需准备好身份证等以待核验。招标文件要求项目经理答辩的,项目经理应自觉遵守答辩现场秩序,独立完成。在评标期间,除评标专家需要其澄清的,投标人一律不得进入评标区。

六、中标单位缴费

1、在办理中标通知书前,到招标人(或代理机构)领取缴费通知单,按通知单中金额缴纳相关费用。

2、缴款方式可采用现金、转账、电汇等形式。

收款人:扬州市财政局

开户行:中信银行新区支行

账号:7328310182600045558

3、综合服务费和公正费须分开缴纳。

4、办理科室:财务部

七、中标单位押证

1、办理时间:中标公示结束后,办理中标通知书前。

2、备案材料: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

监理单位:人员备案登记表,项目组成员的信用手册及项目总监及专监注册证书原件

3、表格: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下载园地”中直接发包相关表格下载《监理人员备案表》。

4、办理科室:招投标管理二室

八、中标后项目经理变更

1、办理前置条件:

变更原因属于以下几种情形的,中标人提出申请,且经招标人同意的。

①因自身原因导致工程项目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

②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被暂停或者吊销担任项目经理资格的;

③不能胜任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发包人要求更换的;

④变更工作单位的;

⑤罹患严重疾病需要治疗或者修养,时间在一个月以上或者超过合同工期二分之一以上的。

2、备案材料:变更原因属于第③条的,备案时需提供经招标人及其现场工程师签署,实行监理的,还应经监理单位和总监签署的变更项目经理的书面报告;变更原因属于第④条的,备案时需提供招标人同意变更项目经理的书面报告,并且提供中标单位的项目经理的离职证明;变更原因属于第⑤条的,备案时需提供招标人同意变更项目经理的书面报告,并且提供由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的医疗机构出具、经主治医师签名的疾病诊断书和住院、休养证明。

3、符合上述条件的,中标人须先在网上录入项目经理变更信息,上传相关扫描件,提交审核,最后将扫描件原件带至招投标管理二室现场办理审核手续。

九、投标保证金退还

1、网上没有报名成功或资审未通过、未中标等原因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应由招标人出具情况说明的书面材料并加盖单位法人公章(建设单位或代理)报一室(负责网上未报名、资审未通过投标单位保证金退还)、二室(未中标单位、中标单位保证金退还)审核,并凭投标保证金收据到财务部直接退还。

2、在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之前,先询问招标人(代理机构)是否办理好退还保证金的手续,如有凭投标保证金收据到财务部直接退还。

3、超出投标有效期的,未中标单位可直接凭投标保证金收据到财务部直接退还。

十、工程竣工销号

1、中标人须先在网上提交项目经理、总监核销申请,并携带以下资料至招投标管理一室现场办理核销手续。

①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持竣工验收报告或主体验收报告原件办理即可(复印件留存);特殊项目,由施工单位出具工程主体完工证明,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加盖单位法人公章后办理。

②监理单位由质检站验收盖章后办理总监及主专业专监核销,配套专业专监及监理员应持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办理核销手续。

网上操作可详细参照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下载园地”中“电子化招投标系统”中《施工(监理、供应商单位)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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