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发改委等十一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通知》(苏发改法规发【2022】1017号)文件精神,自10月8日起,全市房建市政、农业工程新发布招标公告的项目,全面取消电子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收费,投标工具等其他费用由原155元降至100元。
注:由于目前正在实施系统调整,请招标人(代理机构)10月9日10点前暂不要发布招标公告。10月8日已发布招标公告的项目,投标人已按原标准支付的电子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收费等费用,将在开标结束后,按新标准退还差额部分。
扬州市农业农村局
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