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窗口”行业优质服务百日竞赛活动的实施方案
(发文时间:2013-11-06  阅读次数:16487)

 

中共扬州市建设工程

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合支部委员会文件

扬建招支20136

 

 

关于开展“窗口”行业优质服务

百日竞赛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创新服务理念、提高服务质量,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3年度扬州市“窗口”行业文明优质服务百日竞赛活动工作的通知》精神,经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联合支部研究,特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为载体,以解决诚信缺失和公德失范等问题为突破口,以建好用好道德讲堂为抓手,以开展诚信教育为重点,以提升文明优质服务水平为主题,以促进社会文明和谐为目标,全面提升各窗口服务单位的文明程度和从业人员的文明素质。

二、活动标准

1、文明示范窗口标准

1)环境整洁优美;(2)服务工作规范;(3)设施功能完好;(4)投诉机制健全;(5)服务对象满意。

2、文明服务标兵标准

1)着装洁净统一;(2)服务热情高效;(3)言语文明规范;(4)行为廉洁公正;(5)服务对象满意。

3、文明优质服务品牌标准

1)服务理念先进;(2)社会反响较好;(3)文明优质服务;(4)经营规范诚信;(5)工作业绩突出。

三、活动要求

(一)爱岗敬业。熟练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遵守各种规章制度,保持环境整洁,资料摆放有序,业务素质优良,工作主动热情,热爱窗口工作,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服务规范。严格按照有关管理办法办理相关手续;严格规定收费及标准依法收费;严格执行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理制,办理过程公开、公平、公证;资料管理规范、齐全。

(三)服务对象满意。在办件或受理咨询(含电话咨询)时语言文明,态度诚恳,准确解答,快办快结,对不能受理或退件的事项做好疏导解释工作,没有因主观原因超时限办理和引起投诉。

(四)廉洁自律。自觉遵纪守法,办事依法规范,没有“吃、拿、卡、要”行为,不擅自立项收费,不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不借工作之机非法收取,不违规搭车收费。

(五)综合素质优良。积极参加政治和业务学习,思想要求上进。职业道德好,业务水平高,服务意识强,工作尽职尽责,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

四、活动安排

1、宣传发动阶段(6月上旬至7月上旬)

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营造竞赛氛围。

2、组织实施阶段(7月中旬—9月上旬)

对照“文明示范窗口”、“文明服务标兵”和“文明优质服务品牌”标准,结合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活动,制定道德教育具体措施,建好用好道德讲堂,开展诚信教育,有针对性地解决服务领域中存在的诚信缺失和公德失范等突出问题,促进单位文明形象、职工业务技能和“窗口”服务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3、申报阶段(9月上旬)

根据活动实施情况,于910日前向市城乡建设局提出申报。

五、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更好地深化干部队伍能力作风建设,、充分认识这次活动的重要意义,要求所有干部职工积极支持,认真参与活动,从我做起,立足岗位,献计出力。

(二)加强领导,抓好落实。高度重视创建活动,统一、有序安排,抓好活动的落实。成立活动领导小组,一把手负总责,各科室负责人具体落实。

(三)深化思想认识,提高素技能力。要紧密结合本单位特点,把强化监督、优质服务作为核心内容,争当优质服务标兵。同时,要及时总结和扩大先进经验成果,把活动作为促进工作的有效载体,努力提高监督能力和服务水平。

(四)认真履行职责,狠抓工作落实。严格按照程序办事,把各项具体措施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一三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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