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简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进场交易
项目统一受理工作流程的通知
各招标人、代理公司:
为进一步简化受理流程,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进场交易项目的网上受理系统进行优化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 统一受理的办理节点
统一受理平台与交易系统中“招标文件与公告”、“资审文件与公告”、“邀请函备案”、“直接发包交易结果”流程实现系统关联,在操作中存在前后限制,在对上述流程进行操作前,须先完成进场交易项目统一受理申报工作。
二、 简化事项
取消原流程中“在发布招标(资格预审)公告、直接发包交易结果或办理邀请函备案时,在附件信息上传《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登记表(建设工程类)》和《进场交易回执单》原件扫描件,纸质原件放入交易档案”的要求 。
三、 需注意事项
1、进场交易项目的受理信息由原人工输入升级为系统自动获取。在申报项目受理信息前,须先登录“扬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完成项目登记、初步发包环节的备案审核工作。
2、在项目受理申报界面输入标段编号,注意标段编号必须与交易系统对应的标段编号一致,受理系统根据标段编号自动获取交易系统中该标段的相关信息。如有其他信息,则需要人工输入完善。在提交信息申报前,应认真核对系统自动获取的标段信息。
四、系统调整实施时间
2017年1月1日正式使用,有关操作流程详见通知附件。系统维护人员:黄工、刘工,联系电话:0514-82087167。
附件:扬州市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进场交易统一受理(办事单位)操作手册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