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发包项目办事须知
一、建设工程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办理直接发包:
1、项目投资总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
2、不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且不使用国有资金、国家融资、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的;
3、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
4、属于抢险救灾的;
5、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
6、工程施工所需的主要技术、材料、设备属专利性质,并且在专利保护期之内的;
7、停建或者缓建后恢复建设的单位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
8、在建工程为配合发挥整体效能所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主体加层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
9、由于建设地点偏僻,施工现场条件恶劣,工程复杂或专业性、技术性要求高等原因,响应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少于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
10、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
1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直接发包的其它工程。
二、办理直接发包项目程序:
(一)、审批项目
1、发包人按“直接发包网上申报操作指南”分步办理发包手续,经办人收到网上申请后进行核对和调查,提出办理意见,并报市招标办主任审核后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审批。
2、待网上申请环节全部通过后,承、发包人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物价标准交纳进场交易费。
3、招标办出具《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批准直接发包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
4、发包人与拟定承包人应在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在全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签订网上合同并到建管处备案。监理发包应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理信用管理系统”签订合同(含监理人员表),并到招标办驻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核实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理信用管理系统系统与打印合同,无误后加盖合同专用章,并按照系统中的监理机构人员登记信用管理手册。
5、填报注意事项:
1)项目登记环节填报的信息及数据应当准确,扫描上传:发改委立项计划(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生成并打印盖章后的《项目登记表》;
2)发包初步方案环节标段名称应该明确发包内容,如桩基、土建、安装、钢结构、幕墙等,同时在标段描述中说明发包内容的技术参数,同步扫描上传依法不招标申请、图纸审查合格书及备案表、监理发包手续(施工)、生成并打印盖章后的《扬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初步发包方案》;
3)交易结果环节应当选择具备承包资质的施工或监理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同步扫描上传:具备标底编审资格的单位编审的工程预算、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施工企业进扬备案的信用手册、监理单位进扬资质核验书、生成并打印盖章后的《扬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直接发包审批 (备案)表》。
(二)、外商及私民营投资非应招标项目
1、发包人按“直接发包网上申报操作指南”分步办理发包手续,经办人收到网上申请后进行核对和调查,提出办理意见。
2、待网上申请环节全部通过后,承、发包人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物价标准交纳进场交易费。
3、携带《扬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直接发包审批 (备案)表》书面一式四份至招标办窗口签章。
4、发包人与拟定承包人应在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在全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签订网上合同并到建管处备案。监理发包应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理信用管理系统”签订合同(含监理人员表),并到招标办驻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核实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理信用管理系统系统与打印合同,无误后加盖合同专用章,并按照系统中的监理机构人员登记信用管理手册。
5、填报注意事项:
1)项目登记环节填报的信息及数据应当准确;扫描上传:发改委立项计划、生成并打印盖章后的《项目登记表》;
2)发包初步方案环节标段名称应该明确发包内容,如桩基、土建、安装、钢结构、幕墙等,同时在标段描述中说明发包内容的技术参数,同步扫描上传:图纸审查合格书及备案表、监理发包手续(施工)、生成并打印盖章后的《扬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初步发包方案》、外商、私民营的相关证明材料(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公司章程、验资报告等,如为法人控股提供控股方的民营证明资料);
3)交易结果环节应当选择具备承包资质的施工或监理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同步扫描上传:具备标底编审资格的单位编审的工程预算、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施工企业进扬备案的信用手册、监理单位进扬资质核验书、生成并打印盖章后的《扬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直接发包审批 (备案)表》。
三、办理地点:
扬州市行政办事服务中心一号楼五楼1517室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窗口。
四、相关交费
交费地点:扬州市行政办事服务中心一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农行服务窗口,收款单位全称:扬州市财政局 开户行:农业银行扬州新城支行, 帐号:101563010400666680000000008。
五、 联系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0514-87903754(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驻场办)
交费联系电话:0514-82087150(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0514-87111072(农行服务窗口)
2017年7月
工程直接发包审批或备案项目资料目录一览表
(通过网上提交)
(施工)
1、建设项目登记表(附计委立项计划、上级主管部门批复)、
2、《扬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初步发包方案》;
3、依法不招标申请(国有投资);
4、图纸审查合格书及备案表;
5、项目监理发包资料;
6、具备标底编审资格的单位编审的工程预算;
7、施工组织设计;
8、具备承包能力的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书、项目经理管理手册、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外地施工企业进扬备案的信用手册;(企业库已核验的不再提供)
9、《扬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直接发包审批 (备案)表》;
10、《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批准直接发包通知书》(国有投资项目);
备注:如为外商、私民营发包,请提供外商、私民营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公司章程、验资报告等
(监理)
1、建设项目登记表(附计委立项计划、上级主管部门批复)、
2、《扬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初步发包方案》;
3、依法不招标申请(国有投资)
4、具备标底编审资格的单位编审的工程预算(如施工同步发包,无需重复提供);
5、具备承包能力的监理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总监理工程师注册岗位证书;外地进扬监理单位在扬州承接项目的,应提供扬州市建设局工程处资质核验书;(企业库已核验的不再提供)
6、《扬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直接发包审批 (备案)表》;
7、《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批准直接发包通知书》(国有投资项目)
备注:如为外商、私民营发包,请提供外商、私民营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公司章程、验资报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