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职责
(发文时间:2007-05-08  阅读次数:25681)

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职责

          
    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受市建委委托,对本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对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和细则监督实施;
2、按照规定权限,审查招标人资格,核准招标代理机构、标底编审单位的资质(资格),对评标专家评委库的建立、运行和管理实施监督;
3、负责本市规划区范围内建设工程项目的报建管理,指导、监督和管理市规划区范围内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
4、负责对建设工程项目合同草案进行审查,受理合同备案,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合同跟踪管理;
5、受理全市招标投标投诉,调解和处理招标投标中的纠纷,依法查处和纠正反招标投标法规的行为。
6、指导和监督各县、市、区招标投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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